莆田轉發《福建省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注冊管理實施細則》政策解讀,醫學教育網老師為大家整理總結如下,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
一、制定的背景和依據
福建省衛生健康委員會于2018年10月26日印發《福建省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注冊管理實施細則(試行)》(閩衛中醫函〔2018〕828號,以下簡稱《實施細則(試行)》)。2021年度開展了我省首次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共有1582人報名,1364人通過資格審核,1250人參加考核,其中300人考核合格,取得了中醫(專長)醫師資格。為進一步規范我省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管理工作,增強相關規定的可操作性,擬對本細則進行修訂后印發施行。
本細則制定的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法》《福建省中醫藥條例》《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注冊管理暫行辦法》(原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令第15號)。
二、目標任務
進一步規范我省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管理工作,嚴格執行醫師資格準入制度,加強醫師定期考核和日常監督管理,增強相關規定的可操作性,確保醫療質量和安全。
三、工作進展
擬于2023年上半年依據本細則,組織開展新一輪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申報與考核工作。
四、范圍期限
本細則適用于福建省行政區域內以師承方式學習中醫或
者經多年實踐,醫術確有專長的人員參加醫師資格考核和執業注冊。
本細則自2023年2月9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五、主要內容
《實施細則》共分為總則、考核申請、考核發證、考核組織、執業注冊、監督管理、附則等7章,共有條款45條,與《實施細則(試行)》相同?!秾嵤┘殑t》的制度框架采用其上位法《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注冊管理暫行辦法》(原國家衛生計生委第15號令頒布,以下簡稱《暫行辦法》)相同框架,內容則在《暫行辦法》相關內容的基礎上進一步明確、細化。對《暫行辦法》未明確的情形,如申請考核的具體條件、報名提交的材料、考核組織的要求、執業注冊與監督管理等方面進行了細化或補充規定,對授權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實施的事項或者其他需要細化、提高可操作性的內容進行了明確。對于《暫行辦法》頒布后其上位法修訂改動的內容,遵從其上位法相關規定。
《實施細則》總體未提高申請考核、考核發證、執業注冊、監督管理等方面的要求,涉及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權利義務內容方面的規定基本與《暫行辦法》保持一致。但補充規定如申請考核者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身體條件勝任中醫診療工作”;對師承學習中醫人員的日常跟師要求作了補充規定;對申請考核需要提交的材料則做出了細化的規定,使相關內容更為明確和易于操作;參照中醫類別執業醫師資格考試相關規定,增加考生對考核結論有異議的,可由本人在考核結果公示期內,就考核結論向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申請復核,復核由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負責,考生不能參與,考核標準、考官執考尺度問題不在復核范圍內;在福建省參加考核取得《中醫(專長)醫師資格證書》者,可以申請在福建省行政區域內執業,納入本省醫師資格、執業注冊統一管理。外省中醫(專長)醫師變更至我省執業或申請參加我省考核的,所注冊、申請的中醫醫療技術和病證范圍如與本《實施細則》無法完全對應,可縮小技術、病證范圍進行注冊、申請,確實無法對應的,則不在我省注冊、考核。
符合《實施細則》條件的人員,可按規定提交材料,報名申請參加考核。衛生健康行政部門逐級審核通過后,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組織專家對申請者進行考核??己藘热菁俺绦虬凑铡稌盒修k法》有關規定執行,采取實踐技能考試方式,通過現場陳述問答、回顧性中醫醫術實踐資料評議、中醫藥技術方法操作等形式對實踐技能和效果進行科學量化考核評議??己撕细袢藛T的執業注冊、定期考核等管理參照現有的中醫類別執業醫師的管理規定執行。不同之處是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通過醫師資格考核后,取得的中醫醫師資格證書稱為《中醫(專長)醫師資格證書》,經執業注冊后,其執業范圍根據考核結論受到一定限制,只能使用規定的中醫藥技術方法,且診治的范圍不能超過規定的病證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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